林立,男,本科学历,自幼在法官家庭中熏染出对法律的信仰和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早年学医,参加工作后就读于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今国家法官学院)后“专升本”。 先后师从本所两任主任,在前辈的悉心指导下,逐渐养成了客观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的思维方式和细腻的从业技能。1998年配合本所主任,成功为张永明盗窃案作无罪辩护,使被羁押180多天的被告人最终被宣告无罪重获自由;在2003年汉中首例因《老年人优待证》使用引发热议的案件中,合理运用医学知识,论证出法医意见的不准确,协助人民法院查明了案件事实,为政府圆满化解矛盾奠定了事实基础。 尽我所能“帮人圆梦,为人解忧”是我的终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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