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所刘有文、封卫宏律师在担任汉中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为汉中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化解纠纷提供了高质量法律服务,被授予“汉中市人民政府第四届优秀法律顾问”荣誉称号。
同时,被聘为汉中市人民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聘任期自2019年1月24日-2021年12月31日,我所两位律师将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的发回政府法律专家的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