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 关于表彰奖励2014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兢律字(2015)第01号
2014年,我所在市司法局、市律协的领导、关怀下,经过全体律师及行政人员的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不仅全面完成了市局、市律协年初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也为汉中市重点工程项目及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作出了各自应有的贡献。全所办理完成各类案件近400件,业务总收入突破30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2%。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涌现出不少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廉洁自律,勤奋工作,热心公益,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维护集体荣誉的同志。据此,经过到会律师的认真讨论,评议和选举,最终评选出刘有文、曹永胜两位同志为本所2014年度“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本所决定对该两名同志予以表彰奖励(奖状、奖金各500元)。 本所号召全体律师同仁,以他们为楷模,在新的一年以自己的勤劳、智慧和热情再创佳绩;为全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各自的力量。 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 二0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